关于定向招聘外派山东财经大学财会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现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外派山东财经大学财务会计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一7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济南市文化东路24号文东花园A-2-2401。
3、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
(1)《2021年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公开定向招聘山东财经大学财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与体检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入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与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受聘人员由山东财经大学和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双重管理,由山东财经大学使用。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有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行为的,予以辞退;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二)其它待遇。
1、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一年享受近三个月假期。
3、被聘人员的假期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制度执行。
本《简章》由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女士
报名电话:0531-88155667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