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2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合理选择
您有相关业务的需求,请联系我们资深顾问为您解答疑难
中明集团竭诚为您服务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