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日期:2019-03-06 / 人气: / 发布:中明
各市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解决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基础上,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
本通知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集团。本通知附件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格式及其中各项目,涵盖了母公司和从事各类经济业务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一般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可增加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可进行必要删减。以金融企业为主的企业集团,应以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为基础,结合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相关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后编制。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9年1月25日
相关内容 Related
热门内容 Top Content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2025年3月)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和《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的通知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财考公告〔2025〕2号)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财考公告〔2025〕1号)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8号——识别和应对第三方配合实施财务舞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9号——运用信息技术识别与应对舞弊风险》的通知
- 中明(山东)审计集团2024年度大事记
- 同心蓄力 以学促进—中明(山东)审计集团2024年度“业务大讲堂”时光印象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您有相关业务的需求,请联系我们资深顾问为您解答疑难